從無錫市就管中心獲悉,隨著6月1日起無錫市最低工資標準上調至1320元/月,根據江蘇省失業保險相關規定,無錫市人社局對失業保險金上限標準也作出了相應調整,決定從今年6月起失業保險金上限由原1140元/月提高到1320元/月,調整對象為今年6月份在領失業保險金及以后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。
據了解,今年4月無錫市失業保險金下限標準提高到689元/月,這次又提高了失業保險金上限標準,使失業人員的生活保障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。本次上限標準調整的對象為按原失業保險金上限標準1140元/月發放的失業人員,對這類人員的失業保險金標準進行重新計算,計算后標準不足1320元/月的按實際計算標準發放,高于1320元/月的按1320元/月發放。
據統計,本次調整,無錫市區共涉及到6月份在領失業保險金人員3870人,占失業保險金在領人數的12%,人均提高141元/月。調整從今年6月起執行,涉及調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從9月份起將按新標準發放,6月、7月、8月在領人員的調整補發金額也將隨9月份失業保險金一同發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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