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勢,又稱大盤即時走勢,: 大盤分時走勢圖 圖中主要內容說明如下: (1)白色曲線 表示大盤加權指數, 即考慮股票股本數量占整個市場股本的比重計算出來的大 盤指數(具體算法見本章附錄),它是證交所每日公布的大盤實際指數. (2)黃色曲線 表示大盤不含加權的指標,即不考慮股票股本數量,以整個市場股本平均數計算 出來的大盤指數(具體算法見本章附錄). 根據白黃二曲線的相對位置可知: ①當大盤指數上漲時,黃線在白線之上,表示流通盤較小的股票漲幅大于大盤股 ;反之,小盤股漲幅落后大盤股. ②當大盤指數下跌時,黃線在白線之上,表示流通盤較小的股票跌幅小于大盤股 ;反之,小盤股跌幅大于大盤股. (3)紅綠柱線 表示大盤即時所有股票買盤與賣盤在數量上的比率. 紅柱線的長短表示買盤力 量的增減;綠柱線的長短表示賣盤力量的強弱. (4)黃色柱線 表示每一分鐘的成交量,單位是手(每手等于100股). (5)委比數值 是委買委賣手數之差與之和的比值.當委比數值為正值的時候,表示買方力量較 強,股指上漲的幾率大;當委比數值為負值的時候,表示賣方的力量較強,股指下跌的 幾率大. (6)粗橫線 粗橫線表示上一個交易日指數的收盤位置.它是當日大盤上漲與下跌的分界線. 它的上方,是大盤上漲區域;它的下方,是大盤的下跌區域. 2個股分時走勢圖 交易時間內,個股每一分鐘成交價格的走勢稱為個股分時走勢,如圖所示: 個股分時走勢圖 圖中主要內容說明如下: (1)白色曲線 表示該股票即時成交的價格. (2)黃色曲線 表示該股票即時成交的平均價格,即該時刻之前成交總金額除以成交總股數. (3)黃色柱線 表示每一分鐘的成交量. (4)賣盤等候顯示欄 該欄中賣1, 賣2,賣3,賣4,賣5表示依次等候賣出.按照"價格優先,時間優先"的 原則,誰的賣出報價低誰就排在前面,報價相同的,誰先報價誰就排在前面.而這一切 都由交易系統自動計算, 不會因人為因素而改變.賣1,賣2,賣3,賣4,賣5后面的數字 為價格,再后面的數字為等候賣出的股票手數. (5)買盤等候顯示欄 該欄中買1,買2,買3,買4,買5表示依次等候買進,誰買進的報價高誰就排在前面 ,報價相同的,誰先報價誰就排在前面. (6)成交價格,成交量顯示欄 均價即開盤到現在買賣雙方成交的平均價格. 其計算公式是:均價=成交總額÷ 成交股數.收盤時的均價為當日交易均價. 開盤即當日的開盤價. 最高即開盤到現在買賣雙方成交的最高價格. 收盤時"最高"后面顯示的價格為 當日成交的最高價格. 最低即開盤到現在買賣雙方成交的最低價格. 收盤時"最低"后面顯示的價格為 當日成交的最低價格. 量比是衡量相對成交量的指標.它是開市后每分鐘平均成交量與過去5個交易日 每分鐘平均成交量之比.其計算公式為: 量比=現在總手÷當前已開市多少分鐘÷(5日總手數÷5÷240). 其中"5日總手數÷5÷240"表示5日來每分鐘平均成交手數. 量比是投資者分析行情短期趨勢的重要依據之一.若量比數值大于1, 且越來越 大時, 表示此時成交總手數(即成交量)在放大;若量比數值小于1,且越來越小時,表 示此時成交總手數(即成交量)在萎縮.這里要注意的是,并非量比大于1,且越來越大 就一定對買方有利.因為股價上漲時成交量通常會放大,但在股價下跌時成交量也可 以放大.因此量比要同股價漲跌聯系起來分析,才能有效減少失誤. 成交即買賣雙方的最新一筆成交價. 漲跌即當日開盤到現在該股上漲和下跌的絕對值,以元為單位. 幅度即當日開盤到現在的上漲或下跌的幅度.若幅度為正值,數字顏色顯示為紅 色, 表示股價在上漲;若幅度為負值,數字顏色顯示為綠色,表示股價在下跌.幅度的 大小用百分比表示.收盤時漲跌幅度即為當日的漲跌幅度.例如:"幅度022%",此時已 經收盤,因此,它表示該股當日跌幅為022%. 總手即當日開始成交到現在為止總成交手數.收盤時"總手",則表示當日成交的 總手數.例如:"總手6717"出現在收盤時,這就說明當日該股一共成交了6717手(6717 00股). 現手即最新一筆買賣手數.在盤面的右下方為即時的每筆成交明細,紅色向上的 箭頭表示以賣出價成交的每筆手數,綠色箭頭表示以買入價成交的每筆手數. (7)外盤,內盤顯示欄 外盤即主動買盤,是按市價買進的累計成交量,成交價是賣出價. 內盤即主動賣盤,是按市價賣出的累計成交量,成交價是買入價. 當外盤數量比內盤大很多且股價上漲時,表示很多人在搶進股票;當內盤數量比 外盤大很多且股價下跌時,表示很多人在拋售股票. (8)最近幾分鐘成交顯示欄 該欄顯示最近幾分鐘的成交情況,即幾點幾分以什么價位成交,每筆成交手數是 多少. (9)委比值 是委買委賣手數之差與之和的比值.當委比數值為正值時, 表示買方力量較強, 股價上漲的幾率大;當委比數值為負值的時候, 表示賣方的力量較強,股價下跌的幾 率大. 委比值的計算方法是: 委比=[(委買手數委賣手數)÷(委買手數+委賣手數)]100%. |
(責任編輯:張元緣) |
延伸閱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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